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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14日 星期四

<<蘋果日報>>娛樂: 吳宗憲列掏空案被告 嚷清白無悔投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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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宗憲列掏空案被告 嚷清白無悔投資
14 Jul 2011, 10:02 pm

【許晉榮╱台北報導】綜藝天王吳宗憲前天遭檢調約談,懷疑他涉入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掏空案的「假交易、真借貸」,並查出前董事長許豐揚涉違法挪用資金逾億元,其中6千萬元還流入他開的阿爾發光子科技公司,台北地檢署複訊後,當庭將吳改列《商業會計法》被告。吳昨再度喊冤:「我確實是清白的,也相信日後會還我公道。」

吳宗憲年輕時因玩音樂和許豐揚成為好友,他表示:「前年1月聯明用6千萬元本票向我購買LED燈,後因產能不足,3月就取消合作,事後已還3千6百萬元現金,剩2千4百萬元還沒攤還。」但他的說法,仍遭檢調質疑做假帳,且不排除將他列為許豐揚涉犯《證券交易法》背信、炒作等重罪的共犯。
吳宗憲雖被列被告,但檢察官考量其供詞仍須查證,訊後暫予請回。他昨晚終於接電話,聲音略顯疲累:「我還OK啦,但希望大家(指媒體)落筆要三思。」並親自發出聲明稿,強調有關他捲入聯明行動科技公司掏空案一事的報導,與事實不符,也已影響公司商譽與本人名譽,若再有任何相關不實報導,將採取一切法律行動。
他投資虧大於盈,還被列入被告,會不會後悔?他說:「不會啦,我也被許純美告過啊!如果沒有投資LED,生命才會後悔,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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